一房两卖不一定属于诈骗。如果卖房者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购房款的目的,例如收了一方房款后逃匿等情况,这可能构成诈骗,属于刑事犯罪中的合同诈骗罪。但如果卖房者只是因为某些客观原因,如对房产归属存在错误认识、债务纠纷等导致一房两卖,并且愿意承担违约责任,退还房款等,这种情况通常属于民事违约行为。在遭遇一房两卖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卖房者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如果涉嫌诈骗,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进行侦查,以追究卖房者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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