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累犯的成立需满足以下条件:首先,前罪与后罪都必须是特定之罪,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这三种类型的犯罪是特殊累犯限定的犯罪类型。其次,在前后罪的刑罚种类、轻重不受限制。即使前后罪被判处或者应判处管制、拘役或者单处附加刑,也不影响特殊累犯的成立。再者,后罪可以发生在前罪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后的任何时候,没有时间限制。这与一般累犯在时间上有所区别。总之,特殊累犯制度体现了对特定严重犯罪从严惩处的立法精神。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