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驾驶罪收集证据的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有明确的证据证明行为人实施了危险驾驶的行为,如酒后驾驶的检测结果、追逐竞驶的现场监控等。二是证据需具有关联性,即所收集的证据与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件紧密相关,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犯罪事实的存在。三是证据要具有合法性,必须是通过合法途径收集而来,如依法进行的酒精检测、现场勘查等,并且符合法定的程序和形式要求。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酒后驾驶的检测应使用符合标准的检测设备,并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操作。只有满足这些证据标准,才能有力地指控犯罪,维护社会的公共安全和法律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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