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监狱通常于每年的1月和7月上报假释相关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二条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假释,依照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的程序进行。而第七十九条规定了假释的条件、申请等一系列相关内容。监狱会按照规定的时间节点和程序,对符合假释条件的罪犯进行审查和上报,以确保假释工作的公正、合法和有序进行。各监狱会根据自身的工作安排和实际情况,具体确定上报假释的时间,但一般集中在1月和7月这两个时间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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