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深圳,第一次醉驾追尾的处理较为严格。首先,醉驾本身就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处拘役,并处罚金。其次,追尾事故造成的损害需根据具体情况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若给他人人身或财产造成损失,应依法进行赔偿。交警部门会对现场进行勘查、检验鉴定等工作,确定事故责任。一般情况下,醉驾方应承担主要甚至全部责任。同时,醉驾者还可能面临吊销驾驶证、在一定期限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等行政处罚。总之,第一次醉驾追尾不仅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责任,还会对个人的驾驶资格等产生长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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