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造假入职属于一种欺诈行为。从法律角度来看,这种行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在就业过程中,提供真实的学历信息是求职者的基本义务,而学历造假则是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以骗取用人单位的信任和录用机会。这种行为不仅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公平竞争的就业环境,应当受到法律的制裁。用人单位在招聘过程中有权核实求职者的学历等相关信息,若发现学历造假,有权解除劳动合同,并可以要求求职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