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到检察院的案子重新返回公安局调查,不能简单地用“好”或“不好”来评判。从法律程序角度看,这是符合司法流程的正常现象。若案件在检察院审查过程中发现证据不足或存在疑点,为确保案件的公正性和准确性,依法需将案件返回公安局进一步调查取证。这有助于更全面地收集证据,查清事实,避免因证据不充分而导致错误的司法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证据存在问题的案件,会进行这样的程序流转,以保障司法的公正和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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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