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浙江省,故意毁坏财物罪的量刑规定如下:一般情况下,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中,“数额较大”一般指毁坏财物价值在五千元以上;“数额巨大”通常指毁坏财物价值在三万元以上。此外,对于多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未经处理的,数额累计计算。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毁坏财物的具体情况、行为人的主观故意、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量刑。
以上是律师的法律建议,如有疑问,欢迎进一步咨询。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