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次抢夺他人财物且价值达两千元并拒不归还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构成抢夺罪。抢夺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在具体案件中,司法机关会根据抢夺的次数、财物价值以及是否有其他加重或减轻情节等因素,来综合判定量刑幅度,以确保对犯罪行为的恰当惩处和法律的公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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