仅提供一张银行卡号不一定构成帮信罪。帮信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如果只是单纯提供一张银行卡号,而没有其他与帮助犯罪相关的行为,如协助资金转移、为犯罪活动提供场所等,通常不能认定为帮信罪。但如果明知他人将利用该银行卡号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提供且达到情节严重的标准,如提供多张银行卡、多次提供银行卡等,就可能构成帮信罪。具体是否构成犯罪,需要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和证据来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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