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欠薪罪,是指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为。其量刑标准如下:一般情况下,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需要注意的是,“数额较大”的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具体以当地司法机关的规定为准。同时,对于恶意欠薪行为,政府有关部门会积极采取措施,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以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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