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致人死亡,一般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其他特别恶劣情节”,通常包括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等情形。如果肇事人在肇事后积极抢救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告等,能认定为自首的,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具体的量刑还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如证据、情节等进行综合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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