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致人死亡是否承担刑事责任,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未尽到与当时的医疗水平相应的诊疗义务,造成患者死亡等严重后果的,可能构成医疗事故罪,要承担刑事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规定,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但如果是因不可抗力、患者自身特殊体质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患者死亡的,则不构成刑事责任。需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和认定。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