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门收债的行为通常是违法的。在我国,未经法定程序授权,任何个人或组织都无权以收债为由采取非法手段追讨债务。常见的违法收债行为包括暴力催债、非法拘禁债务人、威胁恐吓等。这些行为严重侵犯了债务人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相关罪名,如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等。合法的债务追讨应当通过合法途径,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进行。债权人应依据法律规定,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应寻求违法的收债手段。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