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并不意味着一定掌握了确凿的证据。“涉嫌”通常是指有迹象或嫌疑表明某人或某事物可能与某一行为或情况有关,但这只是初步的判断,尚未经过充分的调查和证实。在法律程序中,只有当经过合法的调查、取证等一系列程序,确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某种指控或论断时,才能得出确定性的结论。仅仅依据“涉嫌”这一表述,不能直接认定已经掌握了证据,而需要进一步的调查和核实工作来确定是否真的存在相关证据以及证据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