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挪用公款的量刑标准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一般情况下,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其中,“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等具体标准在不同地区可能会有所差异,湖北也有其相应的规定。司法机关在判定挪用公款罪的量刑时,会综合考虑挪用公款的数额、用途、时间等多种因素,以确保量刑的公正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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