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见面就转钱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若一方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诱使对方转账,比如编造急需资金周转等虚假理由,可能涉嫌诈骗。但如果是基于正常的交易关系、借贷关系等合理原因转钱,即便未见面也不属于诈骗。实践中,要审查转账背景、双方关系及沟通内容等。若转钱方无法提供合理缘由,且收款方行为存在可疑之处,如收款后失联、提供虚假身份信息等,转钱方应提高警惕,及时向警方报案,由警方依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以准确认定是否构成诈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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