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缓刑并非完全不用坐牢。缓刑是一种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制度。在缓刑考验期限内,如果犯罪分子遵守相关规定,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但若违反规定,可能会被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比如,要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等。若在考验期内违反这些规定,情节严重的,就会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执行原判刑罚。所以,判缓刑只是在符合条件下暂不坐牢,仍需接受监督考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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