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守所一般不会将杀人犯与其他犯罪嫌疑人随意混关。看守所对于在押人员的关押安排有着严格规范。通常会根据犯罪性质、刑期等因素进行分类关押。杀人犯所涉罪行严重,恶性较大,为保障监管秩序以及其他在押人员的安全,会对其进行单独关押或与同类型严重暴力犯罪人员分开关押。这样做主要是出于多方面考虑。一方面可避免因杀人犯的存在给其他人员带来心理压力和潜在人身威胁;另一方面有助于对杀人犯实施更有针对性的管理和教育改造措施。当然,具体关押安排会依据看守所的实际情况、安全管理要求等进行动态调整,但总体原则是确保关押环境安全、有序,符合监管工作的各项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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