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员工以未签合同为由进行恶意敲诈的情况。首先,要保持冷静,收集相关证据,如员工的工作记录、考勤情况、沟通往来等,以证明其劳动关系的存在及工作事实。依据现行法律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虽未签合同,但事实劳动关系是受法律保护的。对于员工的恶意敲诈行为,不要轻易妥协。可明确告知员工其行为的违法性,并表明会通过合法途径解决。若员工持续纠缠,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由劳动监察部门介入调查处理。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改正违法行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必要时,也可咨询专业律师,通过法律手段追究员工恶意敲诈的法律责任,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秩序,避免遭受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