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罪罪犯服刑后,仍需承担还款责任。首先,若诈骗所得财物尚存在,应依法予以追缴并发还被害人。这是基于对被害人财产权益的保护,使财物回归合法所有者手中。其次,若诈骗财物已被罪犯挥霍等无法直接追缴,罪犯应以其个人合法财产进行退赔。即便其处于服刑阶段,这一责任并不因刑罚而免除。再者,如果罪犯的犯罪行为是在共同犯罪中实施,其他共同犯罪人也需承担相应的退赔责任。根据各自在犯罪中的作用、获利情况等因素,按比例分担对被害人的赔偿义务。另外,若罪犯有家属愿意代其偿还诈骗款项,法律并不禁止。家属代为偿还后,可视为对罪犯债务的一种代为履行行为,有助于缓解被害人的损失,同时也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罪犯的悔罪态度及家属对被害人的补偿意愿。总之,无论罪犯是否坐牢,都不能逃避对诈骗犯罪所造成损失的偿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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