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著作权罪属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类型。该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文字作品、音乐、美术、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或者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或者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或者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此罪的设立旨在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文化市场的正常秩序,确保知识创新成果得到应有的尊重和保护,促进文化产业健康、有序发展。对侵犯著作权犯罪行为的惩处,体现了法律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视和力度,以保障著作权领域的公平与正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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