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认识的人欺骗是否构成诈骗,需视具体情况而定。若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则构成诈骗。比如编造虚假项目诱使被害人投资,而后卷款潜逃。若遭遇此类情况,首先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通话录音等,这些证据有助于后续维权。接着向公安机关报案,详细陈述被骗经过。公安机关会展开调查,若符合立案标准,将予以立案侦查。在等待调查结果期间,要保持冷静,避免因恐慌而采取不当行为。同时,密切关注案件进展,与警方保持沟通,配合提供所需信息。若案件侦破,有可能追回被骗财物。若认为公安机关未依法处理,还可通过合法途径申请复议或向检察院申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总之,遭遇被认识的人欺骗,要及时采取合理措施,维护自身财产安全。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