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众赌博罪的立案条件如下:其一,组织三人以上赌博,抽头渔利数额累计达到五千元以上。这表明以营利为目的,通过组织一定人数参与赌博并从中抽取盈利,达到该数额标准即符合立案情形。其二,组织三人以上赌博,赌资数额累计达到五万元以上。赌资的累计数额是衡量赌博规模和危害程度的重要指标,达到此标准应予以立案。其三,组织三人以上赌博,参赌人数累计达到二十人以上。参与赌博的人数较多,反映出赌博活动的影响力和社会危害性较大,符合这一条件也可立案。其四,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十人以上赴境外赌博,从中收取回扣、介绍费。这种行为不仅扰乱国内社会秩序,还涉及跨境违法活动,损害国家形象和利益,达到相应标准便构成犯罪并应立案。此外,虽未达到上述数额、人数标准,但具有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如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引发治安问题等,也可予以立案追诉。对于涉及聚众赌博的行为,应严格依据上述立案条件进行审查判断,依法打击赌博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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