猥亵罪口供在符合一定条件时可成为证据。口供作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就案件相关情况所作的陈述,是法定证据种类之一。要使猥亵罪口供成为有效证据,需满足多方面要求。首先,其取得方式必须合法,严禁通过刑讯逼供、威胁、引诱等非法方法获取,否则该口供应依法排除。其次,口供要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仅有口供,没有其他证据佐证,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但如果存在其他如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据,且这些证据能共同指向被告人实施了猥亵行为,口供能进一步强化整个证据链条,那么口供就能作为有力证据。此外,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口供可能会存在不稳定或虚假的情况,因此需要司法机关综合审查判断。通过审查口供的内容、形成过程、与其他证据的关联等,准确认定其证明力,从而确保依据合法有效的证据来公正处理猥亵罪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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