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存在六种放贷人情形会被判刑。其一,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构成高利转贷罪,会被依法判刑。其二,以转贷牟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巨大的,量刑会更重。其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会面临刑事处罚。其四,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同样构成此罪。其五,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构成集资诈骗罪,会受到严厉惩处。其六,违反国家规定,未经监管部门批准,或者超越经营范围,以营利为目的,经常性地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发放贷款,扰乱金融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