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卡收到赃款是违法的。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如果银行卡所有者在知晓款项为赃款的情况下仍接收,就符合该罪的构成要件。即使起初并不知情,但在发现是赃款后未及时采取措施,如向公安机关报告等,仍可能因不作为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为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的调查,以维护金融秩序和司法公证。为避免此类法律风险,个人应妥善保管银行卡,不随意出租、出借,对账户资金往来保持谨慎关注。一旦发现异常款项进入,应立即与银行联系并向公安机关报案,主动说明情况,积极配合调查,以证明自身无违法故意,避免陷入法律困境。
北京刑事律师王学强法学理论功底扎实 ,工作认真细致 ;与法学界联系广泛 、密切,紧密结合法律理论和实务;对重大疑难的案件诉讼经验丰富 诉讼技巧运用娴熟。 执业以来办理了众多典型疑难案件和复杂法律事务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 、《焦点访谈》,北京电视台《法制进行时》、《北京时间》以及《法制日报》、《民主与法制》 、《凤凰网》、《中国网》等都曾进行过多次报道和介绍 。关于的更多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强律网北京刑事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