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后,公安可能会存在不同态度。从实践情况看,公安有可能不服。这是因为批捕是一项重要的刑事强制措施决策,公安在侦查过程中通常希望通过批捕及时控制犯罪嫌疑人,保障侦查活动顺利进行。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可能基于多种因素考量,如证据不足、犯罪嫌疑人社会危险性较小等。公安若认为自身侦查获取的证据足以证明犯罪嫌疑人符合批捕条件,或者不批捕会对案件侦查造成较大阻碍,就可能对不批捕决定不服。不过,公安可通过申请复议、复核等法定程序表达意见,由检察院进一步审查判断其决定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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