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的处理方式如下:首先,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其次,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再者,公安机关认为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但是必须将被拘留的人立即释放。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上级人民检察院应当立即复核,作出是否变更的决定,通知下级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执行。总之,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后,会根据具体情况按照上述规定进行相应处理,以确保司法程序的合法、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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