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朋友一同饮酒后朋友死亡,是否需承担责任需视具体情形而定。若存在以下情况,可能需担责:一是强迫性劝酒,如明知对方不能喝酒仍不断劝酒,导致其因过量饮酒引发严重后果;二是明知朋友身体不适不宜饮酒却未加劝阻,致使其饮酒后身体受损死亡;三是未将醉酒的朋友安全护送,例如朋友已失去自主照顾能力,却未妥善安排其回家等,使其处于危险状态;四是在朋友酒后出现危险行为时未履行相应的救助义务。但如果不存在上述过错行为,仅是正常社交饮酒,朋友因自身特殊体质等原因饮酒后死亡,一般无需承担法律责任。不过,从道义等角度,可能会给予一定补偿等。总之,判断是否担责关键在于饮酒过程中有无过错及该过错与朋友死亡结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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