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设赌场罪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类犯罪。开设赌场,是指为他人赌博设立、提供场所,组织、吸引他人参与赌博,从中获利的行为。该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干扰了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从犯罪构成来看,其侵犯的客体是社会管理秩序和社会风尚。客观方面表现为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且以营利为目的。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犯开设赌场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实践中,会综合考虑各种情节来准确认定和量刑,以维护社会秩序和法律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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