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决定取保候审后,由公安机关负责执行。具体执行流程如下:首先,公安机关会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保证人需满足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且人身自由未受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等条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取保候审期间应当遵守相关规定,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执行机关会对被取保候审人遵守规定的情况进行监督。若发现被取保候审人违反规定,已交纳保证金的,可能会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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