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期间,3个月后仍可能被传唤。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终结。司法机关在案件侦查、审查起诉等阶段,有权根据需要随时传唤被取保候审人。传唤的目的在于进一步调查案件事实、核实证据等。被取保候审人有义务配合司法机关的传唤,按时到案接受询问。如果无故不到案,可能会被采取进一步的措施,如被变更强制措施为逮捕等。在整个取保候审期间,被取保候审人都应当遵守相关规定,包括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总之,即使取保候审已过3个月,只要司法机关认为有必要,依然会传唤被取保候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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