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案件中,主犯与从犯的认定至关重要。主犯是在犯罪集团或聚众犯罪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其组织、策划、指挥行为对犯罪的实施起到关键推动作用,往往主导犯罪进程与方向。从犯则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人。次要作用表现为虽直接参与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所起作用小于主犯。辅助作用体现为为犯罪的实施提供帮助,如提供作案工具、协助望风等。在认定时,需综合考量各行为人在犯罪预备、实行等阶段的具体行为表现、对犯罪结果发生的原因力大小、参与犯罪的程度、所起作用等多方面因素。比如,在诈骗过程中,积极参与谋划诈骗方案、主导与被害人沟通实施诈骗行为的,通常认定为主犯;而仅负责传递信息、协助转账等辅助行为的,多认定为从犯。准确认定主从犯,有助于依据法律规定,对不同行为人合理量刑,实现罪责刑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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