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三千五百元,在司法实践中,一般会根据具体情节来确定量刑。根据现行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三千五百元属于“数额较大”的范畴。对于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在具体量刑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犯罪嫌疑人是否有自首、立功、退赃退赔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以及是否存在累犯等从重处罚情节。如果犯罪嫌疑人积极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可能会在法定刑幅度内从轻处罚,甚至适用缓刑;反之,若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可能会判处相对较重的刑罚。总之,最终的量刑需由司法机关依据具体案件情况依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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