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受贿罪量刑意见是怎么规定的

2018-11-14 来源:VIP智库 浏览:919次

关于受贿罪量刑意见是怎么规定的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受贿罪量刑意见是怎么规定的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受贿罪量刑意见是怎么规定的?

1、对重大贪污、受贿犯罪案件裁量决定刑罚,要注意犯罪数额与情节并重;既考虑犯罪情节,又考虑犯罪后的表现,如认罪悔罪、退赃等;对于既有从重处罚情节,又有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要综合考虑全案情况;要严格控制和慎用死刑,一般不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2、贪污、受贿数额不满二千万元,一般判处十五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贪污数额在一千五百万元以上不满二千万元,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

(一)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募捐等特定款物的;

(二)将赃款用于行贿、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三)拒不退出赃款赃物,或者挥霍、转移赃款赃物致使大部分赃款赃物无法追缴的;

(四)曾因财经违纪等廉政问题受过处分的;

(五)串供翻供,拒不认罪、悔罪的;

(六)其他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的情形。

受贿数额在一千五百万元以上不满二千万元,同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

(一)强行索取财物,败坏行业风气的;

(二)受贿后违法行使职权,给国家、人民利益造成损失的;

(三)具有欠款第(二)至(六)项规定情形的。

3、贪污、受贿数额在二千万元以上不满一亿元的,一般判处无期徒刑。

贪污、受贿数额在五千万元以上,同时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社会影响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具有自首、立功、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等法定从宽情节并认罪悔罪的,一般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虽不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但具有下述情形之一并认罪悔罪的,可作为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予以考虑;同时具有下列多个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认罪悔罪的,可以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检举揭发他人犯罪线索,虽不构成立功,但为破获其他重大案件起到积极作用的;

(二)贪污赃款全部或者大部分退缴、追缴,受贿赃款全部或者大部分退缴、追缴的;

(三)收受请托人财物后、案发前,因畏罪、悔罪,主动退还全部或者大部分受贿赃款赃物的;

(四)在于亲属的共同受贿犯罪中,虽接受亲属转达请托为他人谋取利益,但事后才明知亲属收受他人财物,受贿主观恶性不深的;

(五)接受请托并收受他人财物后,实际未利用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者未给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六)其他具有酌定从轻处罚情节的情形。

4、贪污、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的,一般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并认罪悔罪,或者本意见第三条第四款规定的多个酌定从轻处罚情节并认罪悔罪的,可以判处无期徒刑。

贪污、受贿数额一亿元以上,且犯罪情节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特别恶劣、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以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符合前款规定情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判处死刑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同时在裁判文书上决定其死刑缓期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由此可见,受贿罪的量刑意见不是简单三言两语能够说得清楚的。也就是说,对于受贿行为的量刑肯定不能单纯的以数额来决定,像是强行索贿,拒不认罪,或者是之前就因为某些廉政问题受过处分的,受贿金额并没有达到规定的法定标准,其实也是要一律从重严惩的,刑期除了要考虑受贿数额,也得考虑犯罪情节。

以上就是关于受贿罪量刑意见是怎么规定的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VIP智库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即可在线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820018 17896002159

邮箱:84218677@qq.com

Q Q:842186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8层

微博咨询律师
微信咨询律师
强律网是互联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本站关键词: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排行榜|北京著名刑辩律师|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诉讼律师|北京知名十大刑辩律师|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最好的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排名|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北京刑事律师前十名|北京刑事案件律师排名|北京最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案件金牌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北京职务犯罪最好的律师|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刑事案件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根据律师的成功案例,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Copyright 2018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京ICP备17027737号-4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王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