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律师:关于介绍卖淫罪怎么量刑?

2018-11-14 来源:VIP智库 浏览:583次

关于关于介绍卖淫罪怎么量刑?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关于介绍卖淫罪怎么量刑?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在国家的一些偏远地区,可能会涉及到卖淫的现象,比较猖獗,也可能是由于社会的监管不善,那么关于介绍卖淫罪怎么量刑?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凡是有卖淫罪的,应该处以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相关标准来看下面的文章。

介绍卖淫罪《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

(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

(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

(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

(五)造成被强迫卖淫的人重伤、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协助组织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九条 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条 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六十一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利用本单位的条件,组织、强迫、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五十八条、第三百五十九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前款所列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二条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情节严重的,依照本法第三百一十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们已经了解了国家对于罪行的相关处罚规定,其实应该更深刻的认识到,对于犯罪行为这种行为,我们是千万不可取,关于介绍卖淫罪怎么量刑可能还会有一些其他的说法,那么在这里VIP智库就不一一列举了,如果有其他想了解的,请随时联系我们。

以上就是关于关于介绍卖淫罪怎么量刑?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VIP智库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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