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猥亵的证据

2018-07-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749次

  遭到猥亵的时候,一定要勇敢地站出来为自己发声,不能委曲求全,向警方提供猥亵证据。要告猥亵罪的时候我们需要提供哪些证据呢?

  猥亵罪的处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或者侮辱他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一):猥亵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聚众或者在公众场合猥亵他人的。【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猥亵罪与一般猥亵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他人行为区分开来,猥亵罪只针对以强制方法猥亵他人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他人行为不能视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他人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他人罪。猥亵罪对强制猥亵他人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他人行为亦视作为犯罪最后,猥亵行为不构成犯罪时,可以依据治安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处罚: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猥亵罪与侮辱罪对象情况不同:猥亵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人为对象;而侮辱罪中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目的动机不同:猥亵罪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他人的人格和名誉

  认定猥亵罪,案件必须要满足以下几点:

  1、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

  2、主观要件: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

  3、客体要件:侵犯了社会对妇女儿童的性羞耻心合法的保护

  4、客观要件: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儿童,或者侮辱妇女 所谓猥亵,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本条规定的犯罪。猥亵妇女以外的男子,不构成本条中的犯罪。 猥亵妇女,是指对妇女的抠摸、舌舔、吸吮、亲吻、搂抱、手淫等行为,不包括性交行为。但是对男童的猥亵是可以包括奸淫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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