扔共享单车泄愤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2018-07-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669次

  如今在大多城市中随处可见共享单车,也存在不少故意毁坏共享单车的现象,最近广州就有一男子为了泄愤而将共享单车从人行天桥上扔下,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3年。那么扔共享单车泄愤可能承担哪些责任?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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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扔共享单车泄愤可能承担哪些责任?

  1、造成共享单车毁损的,可能追究故意毁坏财物罪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追诉标准有几种情况,包括造成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的;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或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等。毁损共享单车的价值或者行为如果达到了以上三条的其中一条,就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需要注意的是,故意毁损、隐藏其他经营者的共享单车,进而影响或破坏其经营秩序的,只要情节严重,也可以依据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2、影响他人人身安全、交通安全的,可能追究危害公共安全罪

  前文讲述的具体案情是一男子将共享单车直接从天桥扔下附近的电车电缆上,因为案发时间是车流、人流高峰期,行人、车辆川流不息,高空抛物很可能砸到路过行人或车辆,酿成重大公共安全事故,法院审理认为对途经该路段的电车及其它车辆的驾驶安全、行人的人身安全等构成危险,因此该男子被判危害公共安全罪获刑3年。

  危害公共安全罪包含着造成不特定的多数人伤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危险,其伤亡、损失的范围和程度往往是难以预料的。

  破坏共享单车的其他行为及相应法律责任

  1、设置假二维码,可能构成诈骗罪

  在共享单车的二维码之外,在车身另行设置二维码,通过使得用户误扫而进行电信诈骗,属于诈骗行为。情节较轻的,根据治安处罚法给予行政处罚。属于情节严重的,则可能构成诈骗罪。

  2、私藏共享单车,可能构成侵占罪或者盗窃罪

  如果使用者用完之后不予归还,此时使用者是基于合法前提而占有共享单车,符合侵占罪的构成要件,可能涉嫌刑法里的侵占罪;但是行为人没有使用,只是在路边偶然看到或者别有用心策划拿走,把锁撬开带回家或藏在不容易被公众发现的“私密处”,这就可能涉嫌盗窃罪。

  共享单车的出现,为大家的出行带来的方便的同时,共享单车也需要被爱护、文明使用,才能让更多人享受这一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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