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江苏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江苏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江苏开设赌场罪量刑,开设赌场一个月以上,或者20次以上,赌博金额100万元以上,参加赌博人员达到100人次以上,应当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赌博每增加一次,刑期增加3个月,开设赌场每增加一个地点,增加6个月刑期,赌场经营每增加一个月,增加6个月刑期。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确定】
赌博达到立案追诉标准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六个月;开设赌场累计吸引参赌三场次以上或参赌人员20人以上或获利一万元以上的,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一年。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基准刑确定】开设赌场具有以下情节的,应认定为情节严重,量刑基准为有期徒刑三年:
(一)开设赌场经营达一个月以上或20次以上的;
(二)参赌金额达100万以上或从中获利10万元以上的;
(三)参赌人员在100人次以上的。
【量刑尺度确定】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在量刑基准的基础上相应增加刑期确定基准刑:
(一)赌博每增加一次,增加三个月确定基准刑;
(二)开设赌场每增加一个经营地点,增加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三)开设赌场经营时间每增加一个月,增加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四)参赌金额每增加20万元或获利每增加2万元的,增加一个月确定基准刑。
【缓刑适用限制】曾因赌博被治安拘留处罚或者被治安罚款3次的,不适用缓刑。
聚众赌博是违法的,赌博就需要一个赌博的场所,开设赌场罪就是开设赌场,吸引他人前来赌博,以此营利的犯罪。开设赌场罪严重危害了社会管理秩序,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开设赌场罪量刑标准是怎么样子的呢?接下来由华律网的VIP智库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关于这方面的知识,欢迎大家阅读!
《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2010年8月31日 公通字[2010]40号)
为依法惩治网络赌博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现就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适用法律的若干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综上所述,江苏开设赌场罪量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聚众赌博为业,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管制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开设赌场判处3-10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利用互联网建立赌博网站,提供他人组织赌博,为赌博网站进行代理,参与赌博网站,属于赌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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