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适用缓刑制度适用缓刑制度该怎么做

2018-11-19 来源:VIP智库 浏览:707次

关于怎么适用缓刑制度适用缓刑制度该怎么做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怎么适用缓刑制度适用缓刑制度该怎么做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1979年7月1日,我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缓刑制度予以确认。现行刑法进一步调整了适用缓刑的条件,确立了缓刑期间应当遵守的事项,进一步明确了公安机关的考察职能,完善了撤销缓刑的条件。那具体来说如何适用缓刑制度?也就是说,适用缓刑制度该怎么做?本文就上述问题介绍如下。

一、如何适用缓刑制度

1、条件:

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1)犯罪情节较轻;

(2)有悔罪表现;

(3)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4)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执行: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

3、考验期限:

(1)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2)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4、结果:

(1)如果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或者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

二、适用缓刑制度该怎么做

1、适用缓刑制度不能存在下列情形:

(1)累犯不适用缓刑。

(2)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3)侵犯知识产权犯罪4种情形一般不适用缓刑:

①因侵犯知识产权被刑事处罚或者行政处罚后,再次侵犯知识产权构成犯罪的;

②不具有悔罪表现的;

③拒不交出违法所得的;

④其他不宜适用缓刑的情形。

2、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

(2)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

(3)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

(4)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通过上文的介绍,相信我们对“如何适用缓刑制度”有了进一步认识。要注意: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刑法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如果满足缓刑的条件,不妨在专业刑辩律师的帮助下向法院提出申请,从而实现使用缓刑,实现自身的最大利益。


以上就是关于怎么适用缓刑制度适用缓刑制度该怎么做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VIP智库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即可在线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820018 18210886195

邮箱:84218677@qq.com

Q Q:842186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1303

微博咨询律师
微信咨询律师
强律网是互联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本站关键词: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排行榜|北京著名刑辩律师|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诉讼律师|北京知名十大刑辩律师|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最好的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排名|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北京刑事律师前十名|北京刑事案件律师排名|北京最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案件金牌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北京职务犯罪最好的律师|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刑事案件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根据律师的成功案例,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Copyright 2018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京ICP备17027737号-4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王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