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辩护律师: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8-11-20 来源:VIP智库 浏览:566次

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破坏生产经营罪属于故意犯罪,也就是说如果行为人是出于过失而破坏了生产经营的话,则并不会认定构成此罪。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可以说比较多,常见的也就是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等等。那么要是认定行为人构成此罪的话,此时要如何处罚呢?VIP智库带来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帮助你进行具体了解。

一、破坏生产经营罪的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生产经营的正常活动。生产经营,就其范围而言,非常广泛,如工业、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副业等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与这些产业的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建筑业、运输业、第二产业、商业等。就性质而言,既包括国有的,也包括集体的,还包括个体的、私有的、外资的等。只要属于生产经营,不论其属于何种性质,对之加以破坏的,都可构成本罪。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其他方法则多种多样、如切断电源,破坏锅炉、供料线,颠倒冷热供给程序、破坏电脑致使生产指挥、工艺流程产生混乱,以影响工业生产、破坏农业机械、排灌设备、农具,毁坏种子、秧苗、树苗、庄稼、果树、鱼苗等,毁坏农业生产;破坏运输、储存工具,影响商业经营,等等。至于其方式,则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如砸碎、烧毁,又可以表现为消极的不作为,如明知有故障而不加排除。但不论方式如何,采用的手段怎样,破坏的对象都必须与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联系,破坏用于生产经营的生产工具、生产工艺、生产对象等。如果是毁坏闲置不用或在仓库备用的机器设备、已经收获并未用于加工生产的粮食、水果,残害已经丧失畜役力的待售肉食牲畜的行为,则由于它们与生产经营活动没有直接联系,因此不能构成本罪。构成犯罪的,应以他罪如故意毁坏财物罪等定罪刑。

3、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4、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其他个人目的,一般是指出于个人恩怨而产生的不正当心理追求,如憎恨、厌恶、不满等。产生的原因多种多样,如因受到领导或他人的批评而产生不满,自己的要求没有得到满足而产生不满,嫉妒他人的成绩而心怀不满,与他人发先冲突而心生不满,以及厌烦工作而产生不满,等等,行为人只要出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故意给生产造成较大破坏的,即构成本罪。

二、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汇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造成直接财产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应当定罪处罚。“情节严重”,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破坏生产经营造成直接财产损失5万元以上的;

2、破坏重要机器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

3、犯罪动机、手段恶劣,造成极坏的社会影响的;

4、造成生产、经营停顿,给生产、经营带来的间接经济损失重大的。

一般在实施了破坏生产经营行为之后,同时要求造成的财产损失达到了5000元的,那么才能被认定为破坏生产经营罪,之后也才能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以上就是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量刑标准是什么的相关法律问题解答,如果还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VIP智库专业刑事辩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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