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行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2018-12-04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807次

关于单位行贿量刑标准是什么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单位行贿量刑标准是什么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实践中,由于事实行贿行为的主体不同,因此具体触犯的罪名也是不一样的。其中要是单位实施了行贿行为的话,那此时构成的不再是行贿罪,而应该是单位行贿罪,需要注意《刑法》中将自然人行贿与单位行贿是规定为两个罪名。那其中单位行贿量刑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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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单位行贿量刑标准是什么

(刑法第393条)

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或者违反国家规定,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回扣、手续费,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1.单位行贿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

2.单位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数额在10万元以上不满2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为谋取非法利益而行贿的;

(2)向3人以上行贿的;

(3)向党政领导、司法工作人员、行政执法人员行贿的;

(4)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因行贿取得的违法所得归个人所有的,依照本规定关于个人行贿的规定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

二、单位行贿共同犯罪的认定

(1)参与共同行贿的主体都是单位,所有具体实施人都是为实现其单位的意志而进行的行贿犯罪。

(2)各单位都是为实施行贿而共同结合在一起,彼此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但也不排除有些上级单位对下级单位、势力大的单位对势力小的单位进行胁迫、利诱。

(3)具有共同行贿的故意并由各单位的具体实施人产生和表现出来。

(4)具有共同的行贿目的,都是为各自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所谋得的不正当利益为共同参与行贿的单位所瓜分。单位共同行贿罪的刑事责任尽管法律没有明确规定,但应根据单位在共同行贿罪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分别按单位主犯、单位从犯、单位胁从犯和单位教唆犯处罚。

在单位作为犯罪主体的情况下构成行贿罪,那成立的就是单位行贿罪。此时追究单位和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自然就是按照《刑法》中对单位行贿罪的量刑规定作出的。具体单位行贿量刑标准内容,VIP智库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要是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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