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罚金刑的执行要注意什么

2018-12-05 来源:网络收集 浏览:677次

关于刑事罚金刑的执行要注意什么的法律问题,本网VIP智库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刑事罚金刑的执行要注意什么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虽然很对罪犯在判刑的时候同时被宣告了缓刑,但这也仅仅是对主刑暂缓执行,如果法官对罪犯同时也作出了附加刑,如罚金、剥夺政治权利的话,此时主刑的暂缓执行,并不影响附加刑的执行。那其中刑事罚金刑的执行要注意什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事罚金刑的执行要注意什么

罚金是刑法规定的附加刑的一种,属于财产刑,既可以与各种主刑并用,也可以单独使用。

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自判决生效起,就涉及到罚金刑的执行,即罚金的缴纳,这也是事关法律的尊严和罚金刑能否得到切实执行的重要问题。人民法院在判处罚金时,应当同时规定缴纳的期限,并明确是一次缴纳还是分期缴纳,以便于执行。一般来说,如果罚金数额不多,或者罚金数额虽然较多,但缴纳不困难的,可以限期一次缴纳;罚金数额较多,根据犯罪分子的实际情况,确实无力一次缴纳的,可以限定时间分期缴纳。至于缴纳的期限及时间的长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经济状况和缴纳的可能性来确定。

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法院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而且,如果采取强制缴纳的方法仍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时,应当随时追缴,上缴国库。

二、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罚金怎么执行?

在人民法院判处罚金后,接下来面临的就是如何执行的问题。那么,罚金的执行方式有哪些?根据我国《刑法》第53条的规定,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根据上述法条的规定,关于罚金怎么执行的问题,其实有以下几种方式:

1、 限期一次缴纳。这是指通常情况下的要求,罚金数额不大或者数额虽大,但缴纳不困难;

2、 限期分期缴纳。这是在数额较大,且缴纳有困难时的情况下采用的;

3、 强制缴纳。这是指该缴纳不缴纳的情况下,法院进行强制执行;

4、 随时追缴。在不能全部按期缴纳的,人民法院可以在任何时候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即可随时追缴;

5、 减少或者免除缴纳。当被执行人缴纳原判的罚金有困难,经申请并查证属实可以减少或免除缴纳罚金。

在对刑事罚金刑进行执行的时候,需要知道具体的罚金数额是多少,当然也要了解清楚法官是根据什么计算出来的,这样才能知道法官作出的判决是否存在不合理的地方。当然,一般是由人民法院来具体执行罚金刑的。要是你对刑事罚金刑的执行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刑事律师的在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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