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量刑与定罪

2018-07-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838次

第二百八十五条【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条是关于非法侵入国家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及处刑规定。

根据本条规定,非法侵入国家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犯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行为。本条规定的“违反国家规定”,是指违反国家关于保护计算机安全的有关规定,目前主要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的规定。该《条例》第四条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重点维护国家事务、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等重要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所谓“侵入”,是指未取得国家有关主管部门合法授权或批准,通过计算机终端访问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进行数据截收的行为。在实践中,主要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自己所掌握的计算机知识、技术,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指令或者许可证明后,冒充合法使用者进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有的甚至将自己的计算机与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联网。这里的“侵入”是故意行为,即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违反国家规定,且会产生非法侵入国家重要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危害结果,而希望这种结果发生;过失进入国家重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构成本罪。所谓“计算机信息系统”,是指由计算机及其相关的和配套的设备、设施(含网络)构成的,按照一定的应用目标和规则对信息进行采集、加工、存储、传输、检索等处理的系统。本条犯罪行为所侵入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只限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和尖端科学技术领域,侵入其他领域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不构成本罪。根据本条规定,对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即可在线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820018 17896002159

邮箱:84218677@qq.com

Q Q:842186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8层

微博咨询律师
微信咨询律师
强律网是互联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本站关键词: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排行榜|北京著名刑辩律师|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诉讼律师|北京知名十大刑辩律师|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最好的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排名|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北京刑事律师前十名|北京刑事案件律师排名|北京最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案件金牌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北京职务犯罪最好的律师|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刑事案件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根据律师的成功案例,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Copyright 2018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京ICP备17027737号-4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王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