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刘佳聂婷)仅为五十元钱,对昔日好友痛下狠手,连捅三刀致其重伤。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肖某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7年11月29日晚,被告人肖某和被害人谭某留宿于彭某家中吸食毒品。第二天中午11时左右,因肖某认为自己之前在谭某没有钱用时接济过他,遂要求谭某还五十元钱给自己花,谭某称手头无钱后想离开,但肖某拉扯住不让他走,并从自己的包中取出一把长约一尺的单刃尖刀,先用刀柄朝谭某的头部砸了两下,再朝谭某腹部捅了一刀致其肠道破裂,两人在拉扯中肖某还捅伤了谭某的右大腿。之后肖某继续纠缠谭某要求其还钱,至中午12时30分左右谭某跑出至彭某家门口的一家杂货店中被发现而案发。经鉴定,被害人谭某伤情为重伤甲级。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肖某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因其有如实供述其罪行等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索要50元被拒后连捅好友三刀获刑三年
2018-12-12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1053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