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游戏币出售的构成何罪?

2018-07-30 来源:北京刑事律师 浏览:2825次

案情:某游戏厅以一枚1元的价格出售游戏币,游戏玩家购买了该种游戏币以后,将游戏币投入到该家游戏厅的游戏机内就可以使用游戏机。甲伪造了能够在该游戏厅的游戏机上使用的游戏币,并以一枚3角的价格出售。很多玩家在购买了甲出售的伪造游戏币后在该游戏厅的游戏机上使用,最终导致该游戏厅的损失惨重。甲的行为构成何罪?如果玩家明知是伪造的游戏币而购买并使用,这些玩家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学生:我认为不能割裂甲的伪造游戏币的行为与玩家购买伪 造游戏币并使用的行为。因为甲虽然伪造了游戏币,但并没有直 接使用游戏币;如果玩家明知是伪造的游戏币而购买并使用的话,正是玩家使用伪造游戏币的行为直接给游戏厅造成了经济损 失。在这种情况下,甲与使用伪造游戏币的玩家成立盗窃罪或者诈骗罪的共犯。

张明楷:如果玩家明知是伪造的游戏币而使用的话,的确会与甲的行为构成共犯。使用伪造游戏币的行为是直接侵害法益的 行为,故玩家的行为是正犯行为。现在定罪的关键是,正犯行为 到底是构成诈骗罪,还是盗窃罪。你们觉得将使用伪造游戏币的

行为认定为哪个罪正确?

学生:盗窃罪。因为玩家进入游戏厅以后,并没有与游戏厅 的经营者接触,而是直奔游戏机后,使用伪造的游戏帀打游戏。 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一个财产性利益的占有人被欺骗,而游戏 机不是自然人,不是诈骗罪中的受骗人,所以,玩家使用伪造的 游戏币的行为是无论如何也不能构成诈骗罪的。

张明楷:如果认为这样的行为构成盗窃罪,那么,盗窃的对象是什么?

学生:使用游戏机的财产性利益。

张明楷:构成盗窃罪,要求行为人将他人占有的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也就是说,在盗窃罪的对 象是财产性利益的情况下,只有将他人占有的财产性利益转移为行为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才能构成盗窃罪。比如,将他人银 行账户里的存款转移到行为人自己的银行账户内。但在这个案件 中,游戏玩家使用伪造游戏币的行为并没有将游戏厅占有的财产 性利益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所以,很难将这样的行为认 定为盗窃罪。

学生:我国《刑法》第265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 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盗窃罪定罪量刑。盗接他人电信码 号或者电信设备、设施的行为,也不能够使他人占有的财产性利 益转移为行为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但根据该条的规定,还是 把这样的行为认定为了盗窃罪。从这一点来看,在对象是财产性 利益的时候,构成盗窃罪并不一定要求行为人将他人占有的财产 性利益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

张明楷你提出的这一点,涉及如何看待《刑法》第265条 的性质这个问题。也就是说,《刑法》第265条到底是注意规定,还是拟制规定。如果认为该条是拟制规定,将本不能认定为盗窃 罪的行为拟制为了盗窃罪,那么,在对象是其他财产性利益的时 候,就不能依照该条的规定来认定行为是否掏成盗窃罪。相反, 如果将该条认定为注意规定,那就意味着只要行为使对方的财产 性利益受到了损失,即使行为人并没有将被害人占有的财产性利 益转移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也可以构成盗窃罪。但我还是倾向于将该条认定为拟制规定。

学生:如果将这样的行为认定为诈骗罪的话,谁是受骗人呢?另外,诈骗罪也要求将他人占有的财物或者财产性利益转移为行为人自己或者第三者占有,这样的行为也同样无法满足诈骗 罪的构成要件。

张明楷:在诈骗的对象是财产性利益时,根据被害人损失的内容与行为人获得的内容必须具有“同一性”的要素,只要行为人的欺骗行为使自己获得了财产性利益,而使对方损失了该财产 性利益,即可构成诈骗罪。这个案件中,玩家的行为使得游戏厅 没有向他们收取游戏费,这与债务人使用欺骗手段使债权人免除债务是一样的道理。

在这个案件中,受骗的对象应该是游戏厅的经营者。因为玩家拿着伪造的游戏币径直使用游戏机时,经营者会以为玩家拿着的是自己卖出的真实的游戏币。在这种情况下,可以认为玩家已经通过自己的欺骗行为使游戏厅的经营者发生了认识错误,且在 该认识错误的情况下,免除了玩家因使用游戏机产生的债务,即处分了该财产性利益。所以,玩家明知伪造的游戏币而使用的行为完全可以构成诈骗罪。

学生:如果玩家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并使用了该伪造的游戏币的,又该如何认定甲的行为呢?

张明楷:如果玩家在并不知道游戏帀是甲伪造的情况下购买并使用了这些伪造的游戏币,甲就要构成两个诈骗罪。

第一个诈骗罪的对象是玩家为购买游戏币而支付的对价。因 为如果甲告诉玩家这些游戏币是自己伪造的,玩家就可能不交付现金,所以,玩家在受骗的情况下处分了自己的现金。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甲销售伪造的游戏帀获得的现金达到诈骗罪要求的数额,就可以将甲的这一行为认定为诈骗罪。

第二个诈骗罪的对象是游戏厅经营者因玩家使用游戏机而应获得的财产性利益。由于玩家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购买并使用了这些伪造的游戏币,所以,玩家的行为并不构成任何犯罪。但甲伪造了这些假游戏币,并且明知这些游戏币最终会被不知情的玩家使用,可以认为甲是利用了无辜的第三者行为的间接正犯。也就是说,玩家虽然没有诈骗的故意,但他们的行为依然是符合诈骗罪构成要件的违法行为,只是没有责任。在这种行为下,甲不是教唆犯就是间接正犯。从本案的情况来看,认定为间接正犯是可能的。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选编自张明楷《刑法的私塾》,仅供个人学习、研究,禁止复制传播、商业使用。

 

知道胜诉方案,再请律师

刑事专家律师现场咨询

胜诉方案免费送

010-56210009

 

刑事辩护律师在线咨询按钮
点击上图即可在线咨询刑事辩护律师

刑事罪名

联系方式

电话:010-85820018 17896002159

邮箱:84218677@qq.com

Q Q:842186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9号中服大厦8层

微博咨询律师
微信咨询律师
强律网是互联网+专业刑事律师咨询平台,拥有专业的刑事律师团队,专业办理各种复杂刑事案件。本站关键词:北京著名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北京著名刑事律师排行榜|北京著名刑辩律师|北京知名刑辩律师|北京著名刑事诉讼律师|北京知名十大刑辩律师|北京刑事案件知名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北京刑事案件最好的律师事务所|北京最好的刑事律师|北京知名刑事律师排名|北京刑事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北京刑事律师前十名|北京刑事案件律师排名|北京最有名的刑事案件律师|北京刑事案件金牌律师|北京十大刑事律师|北京职务犯罪律师|北京经济犯罪律师|北京职务犯罪最好的律师|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北京律师事务所排名前十名刑事案件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根据律师的成功案例,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Copyright 2018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京ICP备17027737号-4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王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