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9点30分,邹光祥、刘成昆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宣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邹光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成昆有期徒刑八个月。两人当庭表示上诉。
“伊利谣言案”宣判 邹光祥刘成昆因寻衅滋事罪获刑
2018-10-24 来源:新华视点 浏览:845次
10月24日9点30分,邹光祥、刘成昆涉嫌犯寻衅滋事罪一案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公开宣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邹光祥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刘成昆有期徒刑八个月。两人当庭表示上诉。
电话:010-85820018 17896002159
邮箱:84218677@qq.com
Q Q:84218677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大厦1303
风险提示:刑事案件没有哪个律师是最好的,也没有哪个律师事务所是最好的,请根据律师的成功案例,理性判断律师的业务水平。
Copyright 2018 北京刑事辩护律师 京ICP备17027737号-4 技术支持:无罪辩护 xml地图 普通地图 法律顾问:王学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