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钟凤)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占道并发生车祸,造成二人死亡的严重后果。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人薛某有期徒刑二年二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薛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沿319国道从莲花县往萍乡市区方向行驶,途经319国道萍乡市白竺乡路段,与相对方向驶来由李某甲驾驶的无号牌三轮摩托车相撞,造成李某甲当场死亡、乘客李某乙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受损的交通事故。被告人薛某因越过道路中线侵占他人路权造成交通事故,此案经湘东交警大队调查认定,薛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死者李某甲负次要责任,死者李某乙无责任。事故发生后,被告人薛某立即联系120抢救伤者,并在现场等待交警,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被告人薛伍兵及家属已向被害人家属支付59900元赔偿款。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二人死亡,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综合其犯罪情节,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法官提醒:交通事故的发生往往会给几个甚至更多的家庭带来无法弥补的伤害。违章驾驶是导致交通事故高发的一个重要原因,该案被告人薛某就是因为越过道路中线侵占他人路权致使事故发生,法官在此提醒各位驾驶员必须牢固树立交通安全意识,警钟长鸣,才能有效地防范事故的发生。
被告人重型牵引车占道酿车祸致二人死亡获刑
2018-11-20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906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