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网讯(钟凤)一公司副总利用发放员工奖金的职务便利,侵吞了本该发给员工的奖金。近日,江西省萍乡市湘东区人民法院审理这起案件,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于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于某自2016年开始担任某公司副总,2017年至2018年期间该公司激活动力奖金全部由于某负责领取并发放,2017年于某从公司财务领取激活动力奖金共计230878元,利用发放奖金的职务便利侵吞114498元本应发给员工的激励奖金。在法院审理阶段,被告人于某家属已将全部赃款上缴。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于某作为公司副总,利用其发放公司激活动力奖金的职务便利,将本应发放给员工的公司财物共计114498元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被告人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从轻处罚。被告人于某全部退赃,酌情可从轻处罚。综上,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
公司副总侵吞员工奖金以职务侵占罪获刑半年
2018-11-28 来源:中国法院网 浏览:3225次